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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我市围绕“源头严防、过程严管、风险严控”要求,大力推进监管理念、方法、手段、机制、体系创新,探索建立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,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。
2016年以来,我市共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、GMP认证检查、飞行检查等各类现场检查等443家次,特殊药品批发企业检查105家次,药品经营企业检查7737家次,药品使用单位检查9155家次,年度检查覆盖率均达到.
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台州市生产的药品合格率高于全省水平0.6%高于全国水平8.1%
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
认识上要刻骨铭心
切实增强药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
保障药品安全是重大政治任务、重大发展问题和重大民生工程,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汲取疫苗事件教训,夯实各环节、各方面的责任,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。
生产经营要诚信自律
全面履行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
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真正地把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首位,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,强化管理,切实打消在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侥幸心理,坚决遏制住牺牲药品质量安全牟取不当利益的冲动,实现企业协调健康发展。
监管上要严丝合缝
加快形成维护药品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
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,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关系社会和谐稳定,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和全社会共同努力。要压实各级责任、提升监管水平、强化社会共治、强化应急管理。
医药界有句话说,一粒药有“三条命”,即:病人的命、企业的命、员工的命,做药就是做良心。
我们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:
绝不以坑害消费者健康为交换谋眼前利益,绝不以危害企业名誉为代价求一时发展。我们一定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守住良心底线,诚信生产经营。
会上,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、台州上药医药有限公司三家药品企业代表表态发言。参会药品企业签订了《责任承诺书》。
截止目前,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62家,其中11家仅生产制剂、13家生产制剂和原料药、31家仅生产原料药、4家生产中药饮片、3家生产医用氧。全市无麻精药品、疫苗产品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。7家企业具有注射剂生产范围(其中1家有中药注射剂),1家企业具有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范围,2家企业具有生化药品生产范围。
全市共有药品批发企业30家,药品连锁企业19家,药品零售企业1875和使用单位3024家。其中10家企业具有特殊药品批发资格(包括3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和7家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),23家批发企业和19家连锁企业有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。